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与继续承包权后续处理的法律问题探析

作者:听闻野浪 |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保障农民权益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实践中,承包人死亡后其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与处理问题常常引发争议,不仅关系到承包人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也牵涉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分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系统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与继续承包权后续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继承规则

根据1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款及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经营权。具体而言,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继续承包;而对于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情形,则需要由家庭成员共同协商解决。

多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对承包人死亡后的继承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手续,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进一步强调了继承人需在承包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的要求。

这些地方性法规虽然在些具体条款上有所差异,但总体上都体现了对承包人继承权的保护原则。也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与部分地方性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抵牾。《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仅规定以个人名义承包的情形,而对于“户”为单位的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则未有明确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与继续承包权后续处理的法律问题探析 图1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与继续承包权后续处理的法律问题探析 图1

继续承包权行使的具体限制与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若想行使继续承包权,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书面申请期限:根据地方性法规的不同,继承人需在承包人死亡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为六个月。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与继续承包权后续处理的法律问题探析 图2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与继续承包权后续处理的法律问题探析 图2

2. 变更登记手续:继续承包的前提是依法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的规定,确保 inheritance 符合法律规定。

3. 优先协商原则:在承包人死亡后,若家庭内部对承包土地的继承问题存在争议,应当优先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干预正常的协商过程,但需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4. 合同条款履行:继承人应在原承包合同的有效期内继续履行其义务,并享受权利。对于未到期的土地承包合同,可协商承包期限。

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与处理的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以下问题:

1. 政策衔接问题:由于全国性法律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可能存在不一致之处,容易引发争议。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基层政府应当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各项规定。

2. 家庭成员内部矛盾:承包人死亡后,家庭成员之间对继续承包权的分配可能产生纠纷。对此,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或第三方调解机构寻求解决方案。

3. 集体经济组织利益保护:在依法保护继承人权益的也要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受损。承包土地被长期撂荒的情形,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收回承包权。

4. 政策宣传与执行标准统一性:基层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执行标准,避免“随意执法”现象的发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与继续承包权处理问题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宣传以及规范具体操作流程,可以更好地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实践中,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决策都能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妥善处理。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偏差,为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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