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作者:断情戒爱 |

条 总则

第四条 规定,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或影响力参与或干预广告活动。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第十条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进行广告发布和经营活动,无证照或超越经营范围从事广告业务是被严格禁止的;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将面临取缔非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以及最高五千元的罚款。这些法律规定有效规范了广告服务市场的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条 广告经营资格管理

对广告服务经营者的资质进行了详细规定。第十一条明确指出,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必须具备合法主体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后,还应依法办理广告业务登记,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检查。第十二条要求广告经营者建立承接登记、复审和业务档案制度,确保每一项广告业务都有据可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图1

第三条 广告发布内容规范

着重规范了广告发布内容。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广告经营者不得违反第十二条规定,随意设置和张贴广告;一旦发现非法设置或張貼廣告者,执法部門将責令其限期拆除,逾期未执行的還將強制執行並由違法者承擔相關費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图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图2

第四条 法律责任

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细则》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无证照或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广告业务的行为将被取缔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以最高五千元的罚款。第三十条特别指出,外国企业及其常驻代表机构如违反《条例》,其违法行为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处理,处理意见需报国家工商行政批准执行。

附则

第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列举了具体的法律责任,包括罰款、停業整顿、吊銷營業執照或廣告經營許可證等措施。這些條款展示了法律對市場秩序的嚴厲態度,也為合法經營者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

《细则》所构建的广告监管框架严密且具操作性,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費者權益、促進公平競爭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广告服务從業者應當高度重視這些規定,合法經營,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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