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标准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调整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标准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赡养老人标准
1. 调整后的赡养老人标准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每个子女每月可以享受2000元的赡养老人补贴。
2. 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受赡养老人补贴数额限制:
(1)年满60周岁的父母,子女全部由其承担赡养责任的;
《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标准的通知》 图1
(2)年满60周岁的父母,子女中有人年满60周岁且已退休的;
(3)年满60周岁的父母,子女中有人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
适用范围
1. 适用于我国境内,包括城市和农村。
2. 适用于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个人。
享受赡养老人补贴的程序
1. 符合享受条件的个人,应于每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包括: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子女姓名、年龄、职业、等。
2. 税务机关审核报送的信息后,符合条件的个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每月按时缴纳赡养老人补贴税款。
3. 税务机关对享受赡养老人补贴的个人进行定期检查,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应停止享受补贴并追缴已享受的补贴资金。
其他事项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 本通知的解释权归税务总局所有。
敬请广大纳税人员予以关注,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享受赡养老人补贴。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
日期:2022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