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标准若干问题的通知
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为赡养年迈父母而支出的费用进行一定额度的减除。这一政策旨在体现我国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人文关怀,使广大家庭在面临老龄化问题时的税收负担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2条的规定,赡养年迈父母可以享受专项扣除。该条款规定,个人月收入高于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2000元;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000元。该条款还规定,被赡养的年迈父母无收入或者收入低微,不能享受专项扣除。
为了确保赡养年迈父母专项扣除的实施,国家税务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操作规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5]17号)的规定,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书面证明,包括被赡养的年迈父母的身份证明、赡养关系证明、父母双方收入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在计算过程中,纳税人需要将赡养年迈父母支出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扣除。具体计算方法为:被赡养的年迈父母月人均费用标准=月平均收入 ">关于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标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图2
3. 专项扣除标准可以按照家庭情况来划分。父母双方均年满60周岁且无子女的,每个老人可以按照每年3000元的标准享受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的申请和确认
1. 享受专项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 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 享受专项扣除的纳税人享受扣除期间,其子女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其父母享受扣除的情况。
专项扣除的计算和缴纳
1. 享受专项扣除的纳税人的子女应当按照专项扣除标准乘以月数,每月可以从其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2. 专项扣除的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25%。
3. 专项扣除的纳税人在年度内可以累计享受,但总额不得超过每年36000元。
其他相关问题
1. 享受专项扣除的纳税人的子女为非居民个人,或者其父母已去世,不能按照本通知享受专项扣除。
2. 享受专项扣除的纳税人的子女有赡养老人支出,不能按照本通知享受专项扣除。
3. 税务机关有权对享受专项扣除的纳税人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