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女赡养老人的协议书

作者:听闻野浪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孙女(以下简称为“孙女”)与老人(以下简称为“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能够依法、合规地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条 协议书订立

本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签订,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老人情况

老人系***岁,***族,***职业,***家庭住址(或者现在的住址)。

第三条 孙女情况

关于孙女赡养老人的协议书 图1

关于孙女赡养老人的协议书 图1

孙女系***岁,***族,***职业,***家庭住址(或者现在的住址)。

第四条 协议内容

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孙女同意每月支付老人***元人民币作为赡养费用,直至老人去世。

2. 孙女在支付赡养费用的应保证老人的日常生活、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得到妥善解决。

3. 孙女有权探望老人,并与老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4. 孙女应尽孝道,尊重老人的意愿,关心老人的身心健康,协助老人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

5. 孙女在老人去世后,应按照老人的意愿处理丧事,并依法履行遗产继承等事务。

第六条 协议效力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

1.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一经签订,如老人健在,孙女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关于本协议的法律问题,均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文件、协议及承诺函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孙女):

乙方(老人):

日期:***年***月***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协议内容应以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为准,并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签订协议前,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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