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判决书
原告:李某某,女,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省XX市XX区XX街道。
被告:张某某,男,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省XX市XX区XX街道。
了一家之主的 XXXX,因夫妻关系不和,双方协商一致,欲申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为此,原告李某某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 XXXX 年 X 月 X 日结婚,婚后共同育有一子李某某(化名)。双方曾协议将子女抚养权归原告李某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之间的感情逐渐恶化,无法共同生活。为保护子女利益,双方协商一致,申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经子女的同意。”本案中,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已经协商一致,并经子女同意,故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原告李某某同意将子女抚养权归被告张某某,被告张某某也同意接受子女的抚养。经审理,贵院认为双方协商一致,符合法律规定,故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判决书 图1
第三,关于子女的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原告李某某同意将子女抚养权归被告张某某,被告张某某也同意接受子女的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子女的抚养费应当协商确定。”本案中,双方已经协商一致,故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确定。
贵院判决如下: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合法有效。
子女抚养权归被告张某某。
子女的抚养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确定。
本案经审理,贵院认为双方的争议已经清晰明确,依据法律规定,判决如上。
特此判决。
XXX 人民法院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X 法官:XXX
XXX 书记员:XXX
(注:以上判决书仅供参考,实际判决结果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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